建设“首善之区”,要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,大力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;也要把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要目标,将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贯穿于城市现代化发展全过程。
城市是产业的聚集地,是文明的象征,但它更是重要的人居之地——从这个意义上讲,只有“宜居之地”才能称得上是“首善之区”。传统的城市发展观念过于强调城市的产业尤其是工业聚集功能,导致资源过度开发,留下生态破坏、环境污染等许多后遗症。如今,现代国际先进城市的发展早已抛弃了这一套旧有观念,纷纷把生态保护和“宜居”作为城市发展的首要指标。
然而,以“首善之区”来定义城市的“宜居”,“宜居”之意还不止于此。它除了环境目标外,还有民生目标、民主目标、治安目标乃至人的全面发展等一系列指标。不是单纯的讲环境,也包括改善民生,增强群众幸福感;发扬人民民主,保证人民当家作主;加强社会治安管理,培育文明法治环境;提高人的素质,增强文化软实力,等等,可以说是“四位一体”(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生态文明)。“宜居”,归根到底,是以人为核心来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城市。最终实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,城市发展依靠人民,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,把城市建设成为市民共享的美好家园。
按照“首善之区”的要求建设广州宜居城市,必须解放思想,增强“首善”意识,破除“见物不见人”的思想观念,破除对粗放型扩张的路径依赖,破除重物质形态轻宜居水平的导向偏差等一系列落后发展观。树立以人为本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化发展理念,为人的全面发展走出一条效益优先、富民优先、生态优先、节约优先的发展新路。
同时,更加注重改善民生、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建设、更加注重人文关怀、更加注重满足人的全面需求,不断提升市民归属感和幸福感。
广州素有“花城”的美誉,近年来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,但离“首善之区”的“宜居”要求还有一定距离。要把“花城”广州建设为像新加坡那样的花园城市,广州具有国内许多城市所没有的优厚条件,完全可能建设成中国最美丽的花园城市。建设花园城市,要从高度和深度上深刻理解“花园城市”的内涵,不是种种花草就能建成花园城市,要把生态环境保护、城市规划和建设、产业布局等统统纳入到花园城市这个概念中,把打造“花园城市”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一个原则纳入到日常决策、执行中去,做到心中有花、眼中有花、手中有花,这样长期坚持下去,我们一定能够把广州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的花园式宜居城市。
(编辑: zhaolp )






